公司既向某客户收货款,又应向同一客户支付服务费,财务想在资产负债表里只列差额。即使对方是同一法律主体,也不能仅凭两个余额相近就这样列报。本题讨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规则的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合同负债等其他性质项目应另按其适用规则核对。对于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第二十八条末款特别禁止转出方将已转移金融资产与相关负债抵销,不应把后文通常净额列示条件当作绕过该禁止的依据。
同一客户并不等于已经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八条原则上要求分别列示。例外必须同时满足:企业对已确认金额拥有当前可执行的法定抵销权;企业计划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两项不是任选一项,也不是只取得一张内部对账单就满足;确已同时满足时,应按准则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而非任意选报。
第三十一条进一步明确,即使有当前可执行权利,如果既不打算净额结算,也不计划同时结算,仍不得抵销;反过来,没有法定权利,双方即使都有净额结算意向也不够。管理层希望报表简洁、银行流水预计只走一笔,不能替代这两项证据。
只有违约时才生效的约定,不当然是当前权利
第三十条要求抵销权不取决于未来事项,在正常经营以及违约、无力偿债、破产等情形下均可执行。应核实实际法律和合同安排,不能只看到“抵销”两个字,就忽略条款是否要等未来事件发生。
第三十四条专门说明,总互抵协议也只有满足第二十八条条件才能抵销。公司保存协议和法律判断依据,是为了说明实际权利,不是由会计替交易双方补写新约定。关联公司或同一老板控制的不同主体,还要分别辨认,不能先把它们合并成一个客户再比较净额。
同日收款付款,未必就是准则所说的同时结算
第三十二条对相当于净额结算的安排,关注同一结算过程或周期内是否消除或几乎消除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并规定相应特征。企业不能仅凭两张回单日期相同,就认定所有条件已满足。分开到账期间仍承担的风险和实际执行安排,应交会计进一步核实。
若并不采用该类结算安排,应如实说明分别收款、付款的计划,不为了显示净额而先删除一边明细。财报列示的条件,与民法上的具体抵销主张、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各有不同判断,不能把拟抵销直接写成已经消灭债务。
净额列示不等于把原资产负债一笔核销
第三十五条要求区分抵销与终止确认。符合条件在资产负债表中净额列示,本身不应产生利得或损失;终止确认是从报表列示项目中移除有关资产或负债,可能产生利得或损失。不能只因最终报表净额很小,就把原销售采购及凭证一并抹掉。
整理重庆代理记账资料时,应保留两边已确认金额、实际主体、权利依据和结算计划,明确是列报判断还是已发生的结算。本文不套用小企业准则,也不承诺内部对账表改变税务处理。财政部2017年修订通知明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起施行该准则;不应再拿2014年旧版当作本题依据。
参考资料
资料核验: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