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成都一家销售设备的公司决定清算,账上货款已经收齐,但还有客户处于合同约定的保修期。负责人准备发一则“公司停业,售后终止”的通知,认为没有欠款就不存在未了结业务。保修义务是否存在,取决于合同、产品实际问题及适用法律,不由公司单方停止营业的通知决定。
从销售清单找出仍在履行的承诺
先按产品或项目列出交付日期、验收记录、约定保修范围、期限起算方式、已经报修的事项。保修期可能从交付、验收或其他约定节点起算,不能一律按开票日计算。还应把免费维修、更换、定期维护和另行收费的服务区分开,防止清算时把所有客户请求都当成没有依据的新需求。
《民法典》对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规定了继续履行、补救和赔偿等责任,并对修理、更换等补救方式作出规定。不同产品还可能有专门质量、消费者保护要求,因此不宜在一篇通用清算说明中给出统一保修年限。企业应以自己实际销售的产品和依法有效的合同逐项判断。
清算可以处理旧业务,不能假借售后接新业务
公司法允许清算组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同时禁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解决此前销售形成的维修申请,与继续承接新销售订单并不相同。经办人应说明服务对应哪一笔旧合同、处理什么缺陷、预计需要多少配件和支出,使费用能够纳入清算资料。
若客户要求增加设备、延长新的服务项目或签订全新的采购合同,不能仅因双方已有保修关系就当作旧业务收尾。应分别识别旧合同义务与新交易,避免清算期间持续收款接单,制造更多无法完成的履约责任。具体是否属于必要收尾,应结合实际内容判断。
安排其他服务商,不等于原公司自动免责
公司可以与有能力的服务商商谈接续维修,但需要核对客户原合同、服务商承接范围及费用来源。仅把对方电话写进停业通知,不能证明对方已接受义务,也不能证明客户同意原有责任被替换。涉及债务转移的,还应依法处理债权人同意等问题。
较完整的衔接资料应包括双方服务约定、具体设备或客户名单、尚未解决的故障、配件及资料移交记录、客户获知或依法同意的证据。设备资料包含客户信息时,还要控制提供范围。客户仍可能向原公司主张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清算组不能用外包合同中的内部免责条款直接对抗客户。
把未决费用写进清算判断
已经发生的维修申请、争议赔偿与可能需要履行的明确保修承诺,应交给财务和清算负责人共同评估,说明是否已支付、金额是否确定及后续处理方式。不能为了让余额表看起来干净,就把尚未处理的申请从台账删除;也不能没有依据地给所有售出产品编造同额负债。
在相应义务尚未妥善处理时,不宜作出“所有债务均已清偿”的绝对承诺。清算报告需要与实际未了结事项一致。本文讨论全国合同和公司清算规则,成都企业具体产品的强制售后要求、争议处理渠道及当地注销材料,仍应按相应主管机关现行规定核实。
参考资料
资料核验:2026年10月11日。